263在行动│露天堆场存大量固废 武进多部门突击检查
4月19日下午,武进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所、南夏墅环保科、南夏墅派出所多方联动,对
堆场占地约5000平方米,露天堆放废料总量约为60吨。经查,该堆场于2014年9月起被负责人周某租用,用于堆放NBR(丁腈橡胶)瑜伽垫边角料,留存在场地上的边角料来源于无锡宜兴三家企业。为了进一步追查来源,弄清事实,环保执法人员当晚立即带着周某到无锡三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指认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: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。
涉事的这三家企业已经涉嫌违法。下一步,高新区环保所将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进一步深入调查,同时敦促南夏墅街道做好对该堆场后续监管,尽快完成该露天堆场的清理工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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